WARRANTY

金培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培”)产品售后服务政策

1. 技术支持服务

1.1. 技术支持服务:消费者在使用金培键盘,鼠标的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网站帮助中心找寻相关问题解决办法,如无法解决的可拨打服务热线 0769-81026999-211/216/218 或通过客户服务信箱(goldland.step@yuans.com.cn)寻求技术支持服务,由金培专业客服人员为您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1.2. 三包服务:金培全面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微机三包规定”)。三包有效期内的三包范围内产品,若出现确因厂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邮寄故障产品金培得到相应的三包服务。(金培承担保修期内返回时单程邮费)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新工业园金培电子有限公司
邮编:523528
电话:0769-81026999

2. 金培售后服务细则

金培产品对消费者承诺“1个月包换、12个月免费保修”的服务;
2.1. 金培产品的三包有关规定的定义
2.1.1. 金培产品的三包期限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准,最低不少于12个月。
2.1.2. 三包有效期:开始日期以原始购货发票或收据的日期为准(如不能追溯购买日期,则按照产品序列号之生产日期推算),并相应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件待修所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2.1.3. 有效三包凭证的定义:有售出单位签章,并按规定填写完整的三包凭证;
2.1.4. 发票或有效收据的定义:有售出单位的签章,经当地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购物凭证
2.2. 金培产品的三包承诺
2.2.1. 购买金培产品, 在1个月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用户可以选择:
(a)前往购买产品的经销商处,更换同型号全新包装的产品
(b) 邮寄故障产品到金培三包服务中心进行维修
2.2.2. 保修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A. 以同型号良品进行更换,若无同型号良品, 则以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系列产品进行更换;
B. 对原产品进行维修。
2.2.2.1. 承诺时限:
A. 以同型号良品进行更换的承诺时限:自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B. 对原产品进行维修的承诺时限:自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2.2.2. 产品维修后,保修期仍延续其原始保修日期。
2.3. 金培产品有偿维修服务规定
2.3.1. 产品超出金培所规定的三包期限或因消费者未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未依据说明书所指示的电脑工作环境使用、维护、保管所导致的故障和损坏,消费者可以选择有偿维修服务。
2.3.2. 维修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2.3.2.1. 以同型号良品进行更换,若无同型号良品, 则以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系列产品进行更换;
2.3.2.2. 对原产品进行维修。
2.3.3.有偿维修服务的承诺时限:自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3.4. 有偿维修后所更换的部件的保修期限为:3个月(只针对所更换的部件进行免费保修)。
2.3.5. 维修费用以金培确定的数额为准。
2.3.6. 若客户需要更换高于同型号性能的新产品时,可以进行差价补偿,费用可通过汇款或支付宝方式进行。
2.4. 产品返修方式:
消费者的产品需要三包服务时,应提供有效三包凭证或有效原始购物发票或收据,携带或邮寄(邮费自理)故障产品到金培三包服务中心。无论产品是否经过三包处理,除用户特别要求亲自取件外,金培将把产品邮寄送还用户并承担返回时单程邮费(如用户要求采用快递方式返回,视路途远近及产品体积加收相应的额外运输费用)。如通过邮寄方式,除产品及附件外还需要将金培确定的维修费用汇到金培客服中心。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金培产品,金培不提供三包服务:
2.5.1. 不能出示产品有效三包凭证和有效原始购物发票或收据,同时产品原序列号标签有涂改、替换、撕毁的现象、产品没有序列号或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产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2.5.2. 产品超出金培所规定的三包期限。
2.5.3. 产品内特有说明不在三包范围内的产品或产品的可分离部件。
2.5.4. 随机资料(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三包凭证)。
2.5.5. 未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未依据说明书所指示的电脑工作环境使用、维护、保管所导致的故障和损坏。
2.5.6. 由非金培授权机构的维修人员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螺丝孔保护标签破损)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2.5.7. 非金培正规销售渠道销出的产品(比如,非正常渠道的产品及假货)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购买的金培产品。
2.5.8. 使用盗版软件或因病毒感染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2.5.9. 意外事故或其它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坏。
2.6. 所有权
金培服务中心为您更换产品后,原故障产品将由金培服务中心收回并拥有所有权。

3. 其它说明

3.1. 本条例适用于金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的全系列金培品牌的产品。
3.2. 本条例适用于金培产品的最终使用者。
3.3. 金培对其产品包装内所有的硬件产品,在符合金培三包条件下予以三包服务。此服务仅限于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而不包括赔偿购买者利益损失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3.4. 金培只提供本条例所承诺的服务,不对任何销售人员或销售商做出的超出本条例内容的承诺负责。消费者应向做出该承诺的机构或人员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这些额外承诺能够兑现。
3.5. 本条例中未列出的规程,按照《微机三包规定》及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执行。
3.6. 条例之解释权归金培客户服务中心所有,金培保留变更、修订本条例的权利。
3.7. 在符合《微机三包规定》的前提下,金培保留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3.8. 本条例自发布日起施行。

东莞市金培电子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中心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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